各学院、研究生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团浙江省委关于实施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申报。鼓励大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和创新性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了解科研规律和过程。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包括设备购置、能源材料(试剂)、分析测试、会议及调研、资料印刷等费用。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毕业离校前。
2、大学生创业创新推广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促使大学生成为连接科研工作和生产一线的重要桥梁。
3、大学生创业创新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相关项目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