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大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学院新闻 /COLLEGE NEWS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正文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生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时间:2009-10-19 来源: 作者:陈文平 浏览量:

一、困难补助

(一)困难补助基金

1、学校每年从学生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

2、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

3、基金的增值部分。

(二)困难补助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确定为补助对象:

①孤残学生;

②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③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④单亲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⑤父母亲因身体等原因丧失劳动力,无固定收入者;

⑥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的学生;

⑦家庭因遭天灾人祸(如水灾、火灾等)而经济困难者;

⑧家庭因入学人口多,父母年迈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者;

⑨在校月生活费低于300元的学生。

(三)困难补助金额

根据困难程度分为每学年1000元、800元、400元三个等级补助。

二、学费减免

(一)减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公费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1)家庭经济长期特别困难,生活水平十分低下,无力支付学费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父母有一方已去世或父母有一方完全丧失劳动力,家庭基本无经济来源,生活水平十分低下,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

2、在上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不予减免学费。

3、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减免学费,已减免的除需全额追回减免的学费外,并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1)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而获得减免者;

2)故意不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安排的解困途径,或者安排工作后不履行职责,造成学费缴纳有困难者。

(二)减免限额

学费减免的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减免条件确定两个等级。

一等:符合条件者,减免二分之一学费。

二等:符合条件者,减免三分之一学费。

本文附件: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