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发挥学院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根据《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1〕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原则上在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见附件1)。
2、“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温大行政〔2021〕79号),见附件2。
三、申请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月19日之前,学生、班级申请
【申请流程】
PC端: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申报)
移动端:钉钉工作台—全部应用—学生事务—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申报)
注:1.学习标兵个人简介和优良学风班简介范本请在各自申请页面下方的“材料下载”中下载。
2.请各班级、各位同学将所有电子版材料于10月19日前进行打包,实行“一生一文件夹”、“一班一文件夹”,以“班级+姓名+学习标兵”、“班级+优良学风班”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tjxgb214@163.com。
第二阶段:11月3日之前,学院评选及公示
学院组织公开演讲和答辩,进行评选,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学风氛围,组织班级和学生学习“学习标兵”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的优秀事迹和经验做法。依据分配的名额(附件3)向学校推荐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推荐前,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在学工系统中审批通过,入围校“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和“学习标兵”候选人。
第三阶段:11月10日之前,学校公示及发文
学校学工部将各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第四阶段:“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风采展示
为进一步营造学校优良学风,发挥榜样力量,分享学习经验,传播积极能量。获得“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的同学和班级,需根据学校要求参加相关学风建设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文件要求,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学习标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三名。
2、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需提供1张电子照片,大小均不小于1M,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或班级事迹和精神风貌,个人的照片应正面至少半身的生活照。
3、联系方式:0577-86680837
附件:
1、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创建拟立项班级名单
2、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79号)
3、2023-2024学年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名额分配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工办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