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组织个人申报、资格初审、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初评结果如下:18体育教育(师范)1班封美玲为永利官网2021年度“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联评名额推选人。
对此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5月7日—5月13日)向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反映。
联系方式:陈军(纪委监督)13858880170 660170
靳 颖 13566290782 660782
高宇翔 15868509885 69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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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